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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可申请优惠购房
发布时间:2009年07月04日19:41 来源: 萧山人民广播电台

  记者日前从区有关部门获悉,《杭州市萧山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实施办法(试行)》6月底开始实施,根据这个政策,今后我区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申请优惠购买住房,今年我区共提供这种房源25套。

  申购我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者,应当是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、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,不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。申购者首先要同时满足四个基本条件:1, 在萧工作满3年(含3年)或在我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(含5年)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;2,持有萧山区常住居民户口;3,现属无房或家庭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00平方米;4,其工作单位隶属关系应在我区。

  此外,不同类别的申购者还需要具备相关的条件。

  根据政策,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,每次解决25名以上有突出贡献人才的住房问题。以实物申购为主、购房补助为辅。房价由物价部门核定,申购对象可享受部分建筑面积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核定。

  据了解,今年的申购工作分四个阶段:7月10号到20号进行材料申报;8月中旬组织开展专家评审;8月下旬进行审核公示;9月份做选房购房的具体实施。
 

编辑:俞聪俐  作者:温华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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